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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修订的《教育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
2021-06-18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宣传部 编辑:张薇

6月17日上午,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博远楼311会议室举行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校党委书记王建颖主持专题学习,并就贯彻落实《教育法》和党的教育方针提出要求。法学院教师孙健飞以“学习解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题进行专题发言。

王建颖强调,教育法是教育领域的基本法,是全面依法治教的法律基础。教育法的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教育基本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修订的五个条款,丰富了教育的指导思想、凸显了教育的重要地位、完善了教育方针、充实了教育内容,健全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法律规范和制度要求,对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育人体系、推动依法治校和学校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具有重大意义。

王建颖就抓好新修订的《教育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加强对新修订的《教育法》和党的教育方针的学习理解。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教育法修订的重大意义,通过党的组织体系带动广大师生认真学习《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增强对教育的政治属性的理解把握。二是校属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教育法》和党的教育方针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相贯通,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相衔接,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各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开展1次专题学习,组织教职员工进行深入学习讨论,使党的教育方针成为广大教育工作者耳熟能详、自觉运用的日常规范,并通过思政课、主题班会、主题团日活动等形式对学生开展1次主题教育。三是要把新修订的《教育法》要求贯穿融入到学校各项工作中,落实到学校章程和“十四五”发展规划等各项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中。各单位要对照要求及时开展制度清理和修订完善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体系,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贡献。四是要坚持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维护教育公平原则贯穿招生、教学和学生管理服务全过程,不断提升贯彻落实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五是要进一步加大新修订的《教育法》宣传力度,通过校园网、宣传栏、新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全方位理解《教育法》和党的教育方针,营造浓厚氛围。

孙健飞围绕《教育法》修订的背景、过程以及修订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和解读。他表示,此次《教育法》的修订共5条,对现行《教育法》涉及教育指导思想、地位、方针、内容等有关条款作了修改,进一步凸显了教育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的重要地位,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

在家校领导、党委委员,办公室、纪检处、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教务处、研究生处、校工会、校团委、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有关负责人参加学习,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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