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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本科教学基本概况
信息来源:法学院教学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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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专业设置
11
级为法学(经济法方向)、法学(国际商法方向),
12
级、
13
级、
14
级为法学(特色专业)、法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法学院现有全日制本科学生人数为
393
人,占全校全日制本科生总人数的比例为
1.62%
。法学院现所开设的课程门数为
37
门,其中经济法通论为管理类和经济类学科的学科基础课。法学院本专业开设的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专业方向课、专业任选课、其他实践课的门数为
34
门,学生应修学分分别是法学(特色专业)为
160
学分,法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为
163
学分,其中实践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为
15%
。本学院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为
100%
,教授授本科课程占本学院开设的课程总门数的比例为
1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