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即将举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三风”建设要求,进一步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保障考试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一)命题与制卷工作
各学院(部)应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期末考试的命题与制卷工作。命题工作须严格执行《云南财经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细则(修订)》的相关规定。凡题型、题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必须填报《云南财经大学本科课程考试改革申请表》。学院(部)分管副院长须对试卷的题型、题量、格式规范性及内容学术性进行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各学院(部)须于考试开始前两周,将经系主任审核、分管副院长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试卷电子版与纸质版,统一报送至教务处进行印制。
(二)巡考与监考安排
各学院(部)须在期末考试前组织监考教师专题学习《云南财经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云南财经大学监考工作守则》《云南财经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文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并落实监考职责,强化监考培训。
实行学院(部)党政领导巡考制度。巡考领导须于开考后60分钟内,前往各考区楼栋一楼大厅教务处巡考点履行签到手续。同时,实行班主任巡考制,在学生所在班级考试时,班主任应于开考前到场核查,坚决防范代考行为。
二、深化考前教育,营造诚信氛围
(一)各学院(部)领导应带头开展考试纪律宣讲,推动纪律教育重心前移,从事后查处转向事前预防。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抵制作弊行为。
(二)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须通过主题班会、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系统学习《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考试规则》《云南财经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三)结合校内外考试违纪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作弊行为的严重后果,引导学生保持警醒、诚信应考,自觉维护考场秩序,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三、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严防替考作弊
(一)统考课程监考教师须于考前1小时至教务处考试中心领取试卷,最迟不得晚于考前15分钟。非统考课程主考教师应提前15分钟将试卷送达考场。
(二)监考教师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随机编排考生座位,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是否携带手机等违规物品,并要求所有手机统一存入指定手机袋。必须严格核验考生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严防替考。
(三)监考教师须将个人手机存入手机袋,监考期间不得从事看书、闲谈、批阅作业或试卷等与监考无关的活动。对未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者,将按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对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移交人事处处理。
四、加强学生管理与关怀
(一)严格审核学生缓考申请。因事缓考须严格按程序审批,因病缓考须提供有效医疗证明。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移交学生处处理。
(二)辅导员、班主任应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与心理状况,重点关心学业困难、经济困难、情感困扰、身体不适及存在思想困惑、心理压力的学生群体,积极协调资源,主动疏导帮扶,助力学生端正态度、调整状态、积极应考。要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确保突发情况应对及时、处置有序。
五、强化过程监控与命题质量评估
对期末考试中出现大面积考生提前交卷,尤其是开考一半时间内即完成交卷的课程,学校将对其命题质量与审核环节进行重点复核。如发现命题存在明显问题,将依据《云南财经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追究相关责任,切实提升试卷命题科学性、规范性。
六、完善保障机制,强化监督落实
(一)教务处巡考人员实行全时段、全过程巡考,对监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予以及时处理。
(二)教务处巡考人员于开考后60分钟在各考区楼栋一楼大厅巡考点,负责接待各学院(部)巡考领导签到。
(三)人事处巡考人员负责对监考中履职不到位、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教师进行记录并第一时间上报处理。
(四)学生处负责对考试中不服从管理、扰乱考场秩序等违纪学生进行查处。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传达并严格落实本通知各项要求,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规范、有序、公正进行。
教务处 人事处 学生处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