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有关事项补充说明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初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已完成2025年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受理、资格核查及校内初审,经各州、市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信息确认、评审及省教育厅最终审核。现将终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6年6月17日—6月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反映。
电话:0871-65192365
地点:秋实楼219办公室
附件:云南财经大学2025年毕业生到边境县市和迪庆州3个县市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象终审名单
云南财经大学学生处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