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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维修项目结算审核工作指南

发布日期:2025-05-07

零星维修项目结算申报(单项预算在1万元以内的项目)

申报材料:1.《零星维修项目申报表》及立项批复;

2.学校验收并确认的《维修项目验收表》;

3.结算书及工程量签证;

4.申报部门填写并签章的《结算审核意见表》;

5.其它相关材料。

专项维修项目结算申报(单项预算在1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申报材料:1.《专项维修项目申报表》及立项批复;

2.采购资料及施工合同;

3.学校验收并确认的《维修项目验收表》及验收报告;

4.结算书、工程量签证及《结算审核意见表》;

5.其它相关材料。

结算审核工作流程

项目实施部门提交结算申报材料→国资处窗口受理→科室初审资料→部门签署意见→送交审计处审核→委托专业造价机构审核确定结算造价

承诺时限:部门审核工作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结算审核意见表》可到国有资产管理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