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2025年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线下)
依据教育部、云南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以及《云南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名额及复试名单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一般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差额比例根据拟录取名额和生源情况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额、复试人数以及其他要求,详见下表:
专业 | 学习形式 | 拟招生名额 | 第一志愿复试人数 | 其他 |
税务 | 全日制 | 60 | 63 | |
公共管理 | 全日制 | 48 | 30(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 | |
公共管理 | 非全日制 | 143 | 95(含免初试考生3人) | |
注:①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通过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②免初试考生(例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如主管部门审核未通过,将取消其复试资格,且录取无效。
二、复试形式及内容
(一)复试形式
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具体安排详见第四项内容。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外语能力、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思想政治。复试分数满分100分,复试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
公共管理专业:
1.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核专业理论知识和知识结构。
2.外语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100分。
主要测试专业英语、听力和口语。
3.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结合考生提供材料进行科研潜力和实践能力等素质考核。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1)考试时间:2025年3月20日16:00—18:00、2025年3月20日19:00—21:00(全日制、非全日制)。
(2)考试方式:线下笔试(闭卷)。
(3)考试科目:
专业 | 加试科目1 | 加试科目2 |
公共管理MPA全日制、非全日制 | 公共管理 | 西方行政学说史 |
(4)考试科目分值:满分100分,60分及格。
5.公共管理专业思想政治理论加试(一志愿考生)
(1)考试时间:2025年3月21日19:00—21:00(全日制)、2025年3月21日13:30—15:30(非全日制)
(2)考试方式:线下笔试(闭卷)。
(3)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
(4)考试科目分值:满分100分,60分及格。
6.思想政治审查
全面审查考生的政治表现、思想道德、遵纪守法等内容。考生提交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具体要求详见《云南财经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附件4)。
税务专业:
1.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核专业理论知识和知识结构。
2.外语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专业英语、听力和口语。
3.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结合考生提供材料进行科研潜力和实践能力等素质考核。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1)考试时间:2025年3月24日10:00--12:00,14:00--16:00。
(2)考试方式:线下笔试(闭卷)。
(3)考试科目:
专业 | 加试科目1 | 加试科目2 |
税务(MT) | 国际税收 | 中国税制 |
(5)考试科目分值:满分100分,60分及格。
5.思想政治审查
全面审查考生的政治表现、思想道德、遵纪守法等内容。考生提交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具体要求详见《云南财经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附件4)。
三、复试准备工作
1.考生须认真阅读《云南财经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线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1),知悉理解规则内容,并严格按规则执行。
2.考生须提前知悉本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有关复试录取的各项要求和工作安排,提前规划好个人行程,确保准时参加复试考试。
3.做好复试材料准备及提交工作:考生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才能参加复试。若所提供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将取消录取资格。考生按下表要求准备复试提交材料,并按《云南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提交材料汇编》(附件2)格式要求,将所有材料编制成册。
序号 | 材料名称 | 提交材料说明 | 备注 |
1 | 个人简介 | 提交一份电子版本 |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
2 | 复试承诺书 | 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 详细见《云南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
3 | 准考证 | 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 准考证丢失,可登陆研招网重新下载 |
4 | 身份证 | 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 身份证正面和反面 |
5 | 学生证 | 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 仅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
6 | 学历证书 | 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 报考时,系统提示学历或学籍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体提交内容如下: ①境内学历考生须提交相应的学历和学籍认证报告; ②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
7 | 学位证书 | 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若无学位证书,可不提供 | |
8 | 大学(或大专)成绩单 | 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须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部门盖章 | |
9 | 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 | 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 详见《云南财经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附件4) |
10 | 就读承诺书 | 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 详见《2025年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就读承诺书》(附件5) |
11 | 大学期间科研论文、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提纲)、各种奖励证明、资格证书等 | 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若无,可不提供 | 具体要求如下: ①获奖及荣誉:校级及以上级别奖励; ②学术成果(论文、著作、专利):仅须提供封面、目录、摘要页; ③科研项目:厅级及以上级别课题,且仅限本人主持的项目,提交封面页、研究内容页、签章页 |
12 | 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 | 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一式两份,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 仅定向培养考生提供,其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其定向单位须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具体信息详见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合同书详见《云南财经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附件6) |
13 | 户口本 | 提交一份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信息所在页扫描件或照片。身份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变更的考生,还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信息变更相关证明或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相关页面 | 以下两类考生提供: ①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 ②身份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变更的考生 |
14 | 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 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 在校硕士、博士学位考生报考需出具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
15 | 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报考承诺书 | 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 仅未取得学历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考生提供,详见《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7)。 |
16 | 自学考试考生成绩单证明 | 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 未取得毕业证的自考考生提供 |
17 | 招生照顾政策申请表 | 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 符合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加分等)提交《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照顾政策申请表》(附件8)及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 |
四、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总体安排
复试专业及学习方式 | 学位类型 | 复试形式 | 批次 | 报到时间及地点 | 面试时间及地点 | 笔试时间及地点 |
公共管理 (全日制) | 专业 | 笔试+面试 | 一志愿考生 | (1)2025年3月20日9:00至17:00 (2)逸夫楼104 | (1)2025年3月21日8:00至18:00 (2)逸夫楼7楼 | (1)2025年3月21日19:00至21:00 (2)地点待通知 |
公共管理 (非全日制) | 专业 | 笔试+面试 | 一志愿考生 | (1)2025年3月21日9:00至12:00 (2)逸夫楼211 | (1)2025年3月22日、3月23日8:00至18:00 (2)逸夫楼7楼 | (1)2025年3月21日13:30至15:30 (2)逸夫楼211 |
税务 (全日制) | 专业 | 面试 | 一志愿考生 | (1)2025年3月24日9:00至12:00 (2)逸夫楼506 | (1)2025年3月25日、3月26日8:00至18:00 (2)逸夫楼7楼 | 无 |
(二)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
1.复试报到、缴费及资格审查:
(1)一志愿考生资格审查时间:
2025年3月20日9:00至17:00(公共管理MPA全日制)
地点:云南财经大学南院逸夫楼104
2025年3月21日9:00至12:00(公共管理MPA非全日制)
地点:云南财经大学南院逸夫楼211
2025年3月24日9:00至12:00(税务MT)
地点:云南财经大学南院逸夫楼506
注: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以指定方式完成复试费用缴纳和复试材料的提交(具体时间和方式待进一步通知),逾期不缴纳费用、不提交材料、提交材料不合格或补充材料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一志愿公共管理MPA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25年3月21日(公共管理MPA全日制),
2025年3月22日、3月23日(公共管理MPA非全日制)
(2)面试地点:云南财经大学南院逸夫楼
3.一志愿公共管理MPA笔试安排:
(1)笔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闭卷)
(2)笔试时间及地点:
2025年3月21日19:00—21:00(公共管理MPA全日制),地点待通知
2025年3月21日13:30—15:30(公共管理MPA非全日制),逸夫楼211
4.公共管理MPA同等学力加试安排:
(1)加试科目:公共管理、西方行政学说史
(2)考试时间及地点:2025年3月20日16:00—18:00、2025年3月20日19:00—21:00(公共管理MPA全日制、非全日制),地点另行通知
5.一志愿税务MT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25年3月25日、3月26日
(2)面试地点:云南财经大学南院逸夫楼
6.税务MT同等学力加试安排:
(1)加试科目:国际税收、中国税制
(2)考试时间及地点:2025年3月24日10:00--12:00,14:00--16:00,地点另行通知
(三)复试参考书
专业名称 | 复试参考书 |
公共管理 | 竺乾威 朱春奎 李瑞昌《公共管理导论》(第一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丁煌《西方行政学说史》(第三版),武汉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
税务 | 黄桦《税收学》(第六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 马海涛《中国税制》(第十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 年版 |
五、复试成绩计算及相关要求
(一)复试成绩计算
1.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2. 复试内容: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测试、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专业)。
3. 复试成绩计算
(1)公共管理专业:
复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专业综合测试成绩×5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10%+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0%。
(2)税务专业:
复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专业综合测试成绩×60%+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0%。
4.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科目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60%+复试成绩×40%。所有各项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按照总成绩计算方法单独排序、按照计划名额择优录取。
注: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例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其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复试成绩。
(三)复试成绩公布
复试结束后,考生复试成绩将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网站上公布。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复试成绩公布24小时内向报考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六、拟录取及公示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
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依据提前公布的各招生专业(或方向)的招生名额:
① 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从第一志愿(不含校内调剂考生)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② 若该专业(或方向)第一志愿考生全部录取后仍有招生名额剩余,则按总成绩择优拟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
③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属于专项招生计划,相关考生的复试及总成绩将单独排名,并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④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将与普通考生一同排序,并根据总成绩择优录取。
若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择优录取,若复试成绩仍相同,则公共管理MPA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成绩、外语成绩确定排名;税务MT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思想政治、外语、业务课1、业务课2成绩确定排名。
2.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专业只按定向就业方式录取。
3. 以下情况考生不予拟录取:
(1)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及格。
(3)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成绩不及格。
(二)拟录取公示
1. 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未按要求完成人事档案调档手续的拟录取考生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不列入拟录取公示名单。
2. 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3.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录取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七、体检
(一)体检要求
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项目
1. 五官科:视力/矫正视力。
2. 外科:身高、体重、淋巴、甲状腺、脊柱。
3. 内科:血压、发育及营养情况、神经及精神、肺及呼吸道、心脏及血管、腹部器官、肝脾。
4. 心电图。
5. 化验检查:肝功、肾功、血糖测定。
6. 胸部X透视(肺结核)。
(三)体检报告提交
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在研究生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近2个月内(按提交截止时间计算)的体检报告。
体检报告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9日之前。
体检报告提交方式:将体检报告电子扫描件(以考生编号+姓名命名的PDF文件)发送至邮箱:ynufe_mpa2025@163.com。
八、函调人事档案
研究生培养单位对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函调人事档案,具体时间和要求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另行通知。
九、相关费用
根据物价局批准标准,相关费用收取标准:
复试费:100元/人,同等学力加试考生加收80元/人。
所有费用缴纳后概不退费,请考生谨慎缴费。
十、违规处理
(一)复试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云南财经大学和报考研究生培养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特别提醒: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二)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校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十一、监督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投诉,各培养单位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参与监督工作。考生如发现招生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可在4月20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诉。
(二)投诉方式
电话:0871-65114879
邮箱:yncjdxjw_jsc@sina.com
十二、咨询渠道
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期间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联系部门: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135302
联系邮箱:ynufe_mpa2025@163.com
辅助联系平台:(需实名申请入群)
公共管理(MPA)非全日制QQ群:947716651
公共管理(MPA)全日制QQ群:672457739
税务(MT)QQ群:1035977352
附件1:
云南财经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线下
复试考场规则
1. 考生须知悉并理解《云南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内容。考试期间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考场入场、离场等考试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复试考试秩序。
2. 考生应按照报考研究生培养单位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到达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未按照通知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者,迟到20分钟以上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3. 考生必须凭本人初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
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
4. 考生应衣着得体,不得佩戴墨镜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携带任何手机、手环等非考试用品进入考场。
5. 研究生培养单位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考生须按照复试组工作人员的考试指令开展复试。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研究生培养单位有特殊规定者,以研究生培养单位规定为准。
6. 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不保存和传播复试有关内容,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
7.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复试组工作人员要求退离复试考场。离开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复试考场。
附件2:
云南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提交材料汇编
(按要求准备第一至第十六项材料,若有不涉及的材料可自行删除,并重新排序;所有材料须确保真实、清晰、完整、规范,确认无误后将所有材料汇总到一个文件中,并转成pdf版或word版上传至系统)正式材料删除该条文字
一、本人简介
姓名 | | 考生编号 | |
本人联系电话 | | 应急联系人 | |
复试专业 | | 应急联系电话 |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自行确定简介内容要求 |
二、云南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三、准考证

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六、学位证书(若无可不提供)

七、大学(或大专)期间成绩单或档案中成绩单

八、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 (附件4)

九、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就读承诺书(附件5)

十、大学期间科研论文、毕业论文提纲、各种奖励证明、资格证书

十一、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附件6)

十二、户口本相关材料

十三、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十四、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7)

十六、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 (附件8)

附件3:
云南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本人是参加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本人已认真阅读《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云南财经大学发布的《云南财经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云南财经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线下复试考场规则》等研究生复试相关规定和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盗窃、损毁、传播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教育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考生答卷、考试成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人了解并理解云南财经大学2025年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的相关规定,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 保证在报名及初、复试过程中,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身份认证、资格审核材料。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信息,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 自觉服从云南财经大学学校、复试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统一安排,接受校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 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复试规则,诚信复试,不违纪、作弊。
4. 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保证复试过程不录音录像、不直播、不录屏、不投屏,不保存和传播复试有关内容,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
5. 保证本次复试过程中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
若本人违背上述各项承诺,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接受取消考试资格、取消成绩、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等处理决定。
特此承诺。
身份证号码:
考生本人签名:
联系电话:
日 期:
附件4:
云南财经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报考专业 | | 民 族 | | 工作或 学习单位 | |
最高学历 | | 毕业学校 | |
毕业时间 | |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或考试作弊 | |
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有无重大问题 | |
思 想 政 治 表 现 | |
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 所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意:1.应届毕业生由本人毕业学校所在学院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有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盖章。2.请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附件5:
2025年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就读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
1、若本人被云南财经大学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将按照研究生培养单位的人事档案调档要求,保证在2025年4月25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邮寄至云南财经大学相应研究生培养单位。若不能按时邮寄到,云南财经大学有权取消拟录取资格。
2、若本人被云南财经大学录取,保证能在录取当年入学。若因本人其他原因不能入学,保证在2025年4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云南财经大学相应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便学校办理取消录取资格手续。否则由此引起对就业和来年研究生报考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本人负责。
考生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考生编号: 复试专业: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附件6: 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定向培养合同书
甲方(定向单位):
单位地址 :
乙方(培养单位):云南财经大学
丙方(学生):
为适应用人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现经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委托云南财经大学(乙方)代为招收和培养研究生。
一、定向培养研究生的相关信息
姓 名 | | 考生编号 | |
专 业 | | 身份证号 | |
学 院 | | 学 制 | |
层 次 | £ 硕士 £ 博士 | 学习方式 | £ 全日制 £ 非全日制 |
二、定向培养研究生的来源和分配
1. 定向培养研究生由乙方在参加研究生报名考试的考生中按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录取。
2. 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由甲方负责接收使用。定向培养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因身体条件、学习能力等原因中断学习者,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三、定向研究生的培养管理以及各方应承担的责任
1. 乙方按国家教委有关规定和学位条例,负责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管理,并保证培养质量。
2. 定向培养的研究生,若毕业时欲继续深造,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3. 定向培养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否则,一切责任由个人承担。
四、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经甲、乙双方和研究生本人(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研究生毕业离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定向研究生 定向单位(签章) 培养单位(签章)
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云南财经大学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7:
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报考承诺书
我是报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因故无法按时提交考试规定的毕业证书参加报名现场确认。
本人承诺在202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如未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证书或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特此承诺。
身份证号码:
考生签名:
联系电话:
日 期:
附件8:
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照顾政策申请表
姓 名 | | 考生编号 | | 联系电话 | |
报考专业 | | 专业代码 | |
初试成绩 | 政治/管理综合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 | | | |
本人 申请 理由 |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
□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
□参加 “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 |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 |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申报,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并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定向就业单位须在少数民族地区。 |
我保证所提交的信息(包括本人所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本人因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的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申请人(承诺人): |
注:附上加分申请对应的证明材料
附件9: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答题纸
考试科目:
报考专业: 姓名: 考号: